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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南山区奉献青春的“蒙古小王”——江西省龙南县司法局龙南镇司法所所长王利同志先进事迹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7-19 14:47:00
  •   “如果没有王所长,我们这些人很可能还在外面浪荡,说不定又要进号子了;如果没有王所长,还不知道要发生多大的群体性事件,说不定要死伤多少人呢;如果没有王所长,我们这些社区矫正对象,也不可能有这么多人取得成就;我们没有王所长,我们对待工作可能还是无所适从,空对空;小王真不容易,一个内蒙古大汉离家那么远,硬是在咱们赣南山区扎下根不回去了,远离父母和家乡,守护者咱们这些群众,不容易啊……”,说起江西省龙南县司法局龙南镇司法所所长王利,不管是那些曾经偏离生活轨道的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还是辖区的群众、单位的同事,没人不赞赏,没人不感叹。王利已成为龙南县年轻公务员的典范,成为司法所长的楷模,成为老百姓心中可信可亲的“蒙古小王”。王利是内蒙古通辽市人,2006年通过公务员考试到龙南县公安局工作,从警6年,一直在派出所一线工作,后因群众工作能力突出,于2012年被提拔为龙南县司法局汶龙司法所所长(副科级),这在和他一同参加工作的那批民警中是第一个。对一个连龙南当地的客家方言、风土人情都要相当长时间来适应的北方人来说,尤为不易。不仅如此,在担任汶龙司法所所长三年后,他又因工作业绩突出,被选拔到人口众多、民情复杂的城关镇(龙南镇)担任司法所长。从内蒙古通辽千里迢迢来到江西龙南,从公安民警的角色转变到基层司法人员,从初出毛庐的毛头小伙成长为经验丰富的所长,他实现了华丽转身。兢兢业业,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让他获得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先后多次获得“龙南县委政法委综治先进个人”、“龙南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优秀队员等荣誉,他带领的司法所也被上级评为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有矛盾,找小王,老百姓心中有杆秤

    2012年,王利同志被提拔为汶龙司法所所长。从此,他就下定决心要深扎农村。汶龙镇是龙南县东南部的边贸重镇,工矿企业众多,利益纷争不断。尤其是2013年归美山铜矿和各稀土矿点整顿后,各利益相关方意见较大,明争暗斗不断,群体性事件频发,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巨大的压力。2013年冬,归美山铜矿区十多个坑口老板挑起事端,纠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持械到龙纪庆达公司闹事并扬言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双方大规模流血冲突一触即发。王利接报后,立即向上级汇报情况并不顾危险赶到现场,用身体拦挡械斗双方,凭借从警六年练就的过硬素质,果断采取措施,制止冲突,并联系双方代表进行调解,将一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群体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事件平息了,王利却在拦挡械斗时被误伤,全身几处受伤住进了医院。王利人在医院治伤,心里却一直在思考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待伤情稍微好转后就从医院溜出来,与县环保局、县矿管局等单位沟通协调,争取多方力量介入,彻底消除了矛盾,保证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该起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成功化解,为当地化解类似事件提供了借鉴,成为化解资源整合所致矛盾冲突的生动教材。

    几年来,王利牵头化解的群众矛盾纠纷不枚胜举,深受老百姓的好评和信任。“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如今,在辖区内发生了矛盾需要找人调解时,群众会第一时间想到王利,他们总是说:“调解纠纷,我们就相信那个内蒙古的大个子小王所长”。老百姓的肺腑之言,是对他最好的肯定和褒奖。

    用心待人,解决困难,树立了社区矫正的一面旗帜

    龙南镇是城关镇,也是人口大镇,人口近11万。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截至目前有58人,占全县社区矫正人员数量的近一半。王利自任龙南镇司法所长以来,积极创新社区矫正机制,除按照规定利用好社区矫正网络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提醒、教育外,还特别注重从矫正对象的犯罪根源和生存困境入手,个体化地扶持矫正对象创业就业,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从本源上助推他们走上正轨,树立了龙南县社区矫正的一面旗帜。

    社区矫正人员常因就业难导致失去了经济来源,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增强社区矫正效果,让社区矫正人员有一技之长和经济来源重新融入社会,王利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渠道。比如,矫正对象马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由于家里经济状况极差,虽有一技之长,但由于来自社会的偏见和歧视,一直都没有找到工作。因此马某曾一度消沉,服刑态度不端正,并有抵触心理。王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上门和马某谈心,帮助他解开心灵疙瘩,放下思想包袱。同时,又利用下班时间及双休日,通过朋友关系,为马某多方联系用工单位。马某上岗后刻苦钻研,专攻产品研发。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12月马某申报的三项专利都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审核,成为远近闻名的“矫正”发明家。再如,矫正对象何某,年仅17岁,从小娇生惯养,无正当职业,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6个月。何某到汶龙司法所报到以来,王利带领其他司法员耐心教导他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了解社会,并真诚地和他交朋友,与他谈心,深入了解其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积极帮其联系就业单位。在汶龙司法所的几经努力下,何某已经进入到龙南县第一工业园“晟龙手袋厂”务工,现在每个月都有固定的收入。王利现在已成为何冰诚最信任的人,何某激动地说:“当初我年龄小不懂事犯了错误,在失望与绝望之间,王所长王叔叔给了我生活的信心,我现在一定要努力工作,遵纪守法,好好做人,要不然真对不起王叔叔”。

    真情帮教,重塑人生,打造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助推工程

    刑满释放人员往往因心理问题以及谋生技能缺乏而容易再度走上犯罪道路。针对这种情况,王利带领全所同事,推行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助推工程,通过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心理关怀、就业创业指导扶持等途径,大力助推刑满释放人员走上生活正轨,减少二次犯罪的诱发因素。王利担任司法所长三年来,其辖区无一例刑满释放人员因生活心理等方面因素而再次犯罪。为强化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心理疏导教育,王利还专门自学心理学知识,逐个对辖区的新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引导他们消除心理不适,尽快回归社会。比如,20153月,廖某从赣州监狱刑满释放后,已是满头白发,长期的监狱生活,让廖某对外面的世界感到非常陌生,他与社会已经严重脱节,他熟悉的是监狱里的生活方式,初回家中,一切让他感到非常拘谨、不自在,甚至在家人面前也是畏畏缩缩。廖某到司法所报到时,说话低声细语,不敢正视别人眼光,看上去精神萎靡,不愿与人交流。王利看到廖某的行为后主动与廖某家人进行了联系,详细询问了廖某的生活情况和日常表现,并与其家人达成共识,与廖某家人一起帮助他顺利回归社会。王利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廖某家中走访,循序渐进、旁敲侧击地与廖某谈心,使他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可见人的污点,并陪着廖某到处散心,讲述其他安置帮教人员努力成功的案例,增强他对生活的信心和勇于面对挫折的意志,走出思想困境,融于社会,寻找正确的人生方向。经过王利的不懈努力,廖某终于走出心理阴影,成功的回归社会。

    扎根基层,服务赣南,蒙古汉子的红土地生活无怨无悔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这首歌可以说是王利事迹的真实写照。王利从老家内蒙古孤身一人来到龙南工作,他视龙南为第二故乡,虽远离父母亲人,但他早已把这块红土地上的父老乡亲当成了自己的亲人。他总是随身携带一本笔记本,把了解到的辖区情况和走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记在笔记本上,把爱民的行动落实在点点滴滴的小事中,为民服务,从不含糊。这位蒙古汉子远离故土、扎根赣南、爱岗敬业的情怀和事迹也深深地感动了好多人。他曾经因为工作忙,连着三年没回老家,甚至谈对象后直到结婚也没能抽出时间带着妻子回家见父母,直到女儿出生后,家中多病的老父亲才第一次见到儿媳妇。妻子怀孕后身体出现异常,等着他送去医院检查,他却还在辖区的村民家里调解纠纷,迟迟叫不回来,最后因去医院耽搁而导致胎儿流产。王利虽感觉亏欠家人太多,虽远离家乡、无法照顾父母家人,但他却无怨无悔,甘心一辈子扎根赣南,奉献青春。曾经,他家里人想让他回到家乡工作,已帮他联系好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某单位,准备调他去工作,他却毅然放弃了,因为他深深地爱恋自己的工作岗位和这块红土地上的父老乡亲。他爱岗敬业、务实谋事的工作作风,他的无私奉献也得到了龙南人民的肯定和赞赏。他的辛勤汗水、他的青春岁月让司法警徽灼灼闪光,他用自己的青春年华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下了自己不平凡的人生,书写了一名优秀司法所长的壮丽情怀和不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