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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下岗收入不稳遭嫌弃 妻子闹离婚法援调解达协议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8-07 16:15:00
  •  【案由】:离婚纠纷

    【承办人】:龙南县江龙律师事务所  陈建青

    【办案经过】

     汶龙镇某村的肖某,2009年下岗待业在家,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此后妻子刘某嫌弃丈夫无生活来源,于2011年开始离家出走,外出与其他男子租房同居、生活,并多次要求与丈夫肖某离婚。20153月初妻子以夫妻感情破裂、要解除与丈夫婚姻关系为由向龙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肖某上有老下有小,经济困难,哪有经济聘请律师应诉,2015325,肖某来龙南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329被告肖某申请法律援助得到批准并被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龙南江龙律师事务所的陈建青承办此案。20155月本案开庭审理,在庭审期间原被告均同意离婚,因婚生子抚养权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等问题双方存在很大的分歧,刚开始双方难以达成调解,后经过主审法官与代理人努力调解,多次反复做工作,动之以情说明厉害关系,最后原被告达成调解。

     【办案总结】:本案是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已分居多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对于解除婚姻关系都没有异议。但在婚生子抚养权、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原告购买的保险补偿等问题上双方都有巨大分歧。在法官主持下,代理人本着为当事人的利益以及婚生子以后健康成长着想,化解双方矛盾,积极配合法官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虽然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问题都存在分歧,但是最后双方都作出一定让步,胜利达成调解。 承办员从大局出发,不会为了一时的胜诉,不管对方的感受,而是以理服人,坚持用正确的方式和多种手段处理由于当事人情绪激动产生的不利后果,明白诉讼不是唯一处理矛盾的解决方式。(县法援中心:钟明辉 廖彤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