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度各司法所第二季度督查细则》的通知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5-10 16:01:00
-
关于印发《2017年度各司法所第二季度督查细则》的
通 知
各司法所:
《2017年度各司法所第二季度督查细则》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南县司法局
2017年4月12日
2017年第二季度法治建设督查细则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督查方式
法
治
建
设
工
作
1
结合乡风文明行动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
25
积极开展乡风文明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进乡村活动,每半月报送一篇新闻稿
新闻稿含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数、发放宣传资料、法治文化建设等情况,并配发相应的活动图片,发法宣股邮箱,没少一次扣6分
2
推广局微信公众号
10
关注县局微信公众号并转载每期内容至自己的朋友圈
未关注我局微信公众号,全扣;一期未转载每人次扣2分
3
乡镇法治建设工作
65
按乡镇法治建设第二季度督查细则评分标准评分后,按比例折算。
根据县法建办下发的乡镇法治建设第二季度督查细则要求进行考评
2017年第二季度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督查细则
项目
序号
工作清单
分值
评分办法
督查方式
社
区
矫
正
工
作
1
日常指纹点验每月25号之前完成,包括添加本月日常报道、学习教育及社区服务记录
60分
每月25号之前未完成指纹点验的,每人次扣2分;因未及时完成指纹点验受省、市通报的,每人次扣5分
查平台、阅文件
2
严格按照《江西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试行)》履行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和居住地变更手续。规范请假程序:请假记录要及时准确录入,外出理由要合理合法,必须用统一的外出审批表,销假统一采用指纹销假(节假日除外)
未及时录入请假信息导致越界报警的,每次扣2分;未用审批表登记请假的,一次扣2分;请假逾期一天未销假的,一次扣2分
查记录,查平台
3
对于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报告并组织查找
出现人机分离、手机停机、关机等24小时未报告和未处理的每次扣3分
查平台、电话抽检
4
社区矫正工作日志每日一记录
未客观反映真实情况或者缺项一天扣2分,休息日除外
查记录
5
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规范整齐。社区矫正人员档案材料按照赣司矫正字【2014】8号文件要求规范排序,保持整体材料整洁。
档案材料排序不规范或材料不整洁,每人次扣1分
查档案
6
在解矫当天对解矫社区矫正人员办理解除矫正手续,并将工作档案及时送交社区矫正监管中心。
档案材料排序不规范或材料不完整,每人次扣1分,逾期一天扣1分(休息日除外)。
查档案,看平台
7
按照文件规定对矫正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思想汇报要及时扫描上传。
日常管理不规范,每人次扣1分;思想汇报未上传每缺1次扣1分
查平台
8
在矫人员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及刑拘的,应及时上报矫正中心。
出现被治安处罚十五天以下的,每人次扣5分;出现重新犯罪,每人次扣10分,并取消当年单项评先资格
查平台、走访
9
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及日常走访,每月均不少于1次。同时,要有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情况登记表、集体教育情况登记表、工作走访情况登记表,并对每次活动以照片形式记录下来,形成公益劳动照片集、学习教育照片集、工作走访照片集。
未按规定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每次扣2分,日常走访未进行或有遗漏,每人次扣1分;未形成登记册,每项扣2分;未形成照片集(照片装订成册),每项扣3分
查台账、看平台、查记录
10
积极探索“青年志愿服务+社区矫正”模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形成有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且成体系,加5分
各所上报并实地查看
项目
序号
工作清单
分值
评分办法
督查方式
安
置
帮
教
工
作
1
无缝对接接送人员信息上报情况。
40分
接送人员信息在接送日前两天报送社区矫正股,逾期一人次扣1分。监狱通知特殊情况除外。
由社区矫正股统计
2
“必接必送”工作完成情况。
接送干部必须赶到监所领取出监交接单,未领取本项不得分。
由社区矫正股统计
3
接送经费、生活补助申请材料、上月生活补助经费发放表按时上报情况。
每月25号前将接送经费、生活补助生活补助经费发放表申请材料交至社区矫正股,逾期一项扣5分。
由社区矫正股统计
4
建立经费发放台账。
各所建立经费发放台账,每月要及时将生活补助、接送经费发放到位。一人次发放不到位扣1分。
社区矫正股核查或抽查
5
安置帮教日常帮扶及档案管理情况。
安置帮教档案整齐、内容齐全。对帮教对象每季度至少要有一次走访,在生活、就业、政策等方面帮扶完成情况,并有记录。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3、6、9、12月计分)
社区矫正股核查或抽查
6
预防刑释解戒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管辖范围内未发生重新犯罪得5分,发生一起本项不得分。
由社区矫正股统计
7
配合、宣传搞好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各司法所及时上报会见信息。投诉一起扣2分。
社区矫正股统计。
2017年第二季度人民调解工作督查细则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督查方式
人
民
调
解
工
作
1
每月3号之前上报人民调解案件统计表
20
以平台数据为准,迟报扣5分,错报、漏报、瞒报、少报扣5分,未报,不计分
报表上传至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2
每月30号之前上报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排查情况表
20
迟报未报漏报不计分,每个月底前报送当月的
将排查情况表按照格式完成填写报至基层股邮箱
3
撰写两篇经典案例
20
案例内容必须包括简要案情、调解员情况、调解过程、案例分析,少一项扣2.5分
5月30号之前报送一篇,6月30之前报送一篇,将电子档发送至基层股邮箱
4
调解员风采录信息稿报送
20
风采录内容包括:调解员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档、调解格言、调解照片、调解先进事迹等,少一项内容扣5分
每个所至少推选一名,将电子档发送至基层股邮箱
5
以奖代补发放情况
20
2017年以奖代补的发放情况(文件、发票、领取人签名等)
将复印件报至基层股,没有实行该项补助的乡镇请如实说明情况
2017年第二季度法律援助工作督查细则
项目
序号
工作清单
分值
评分办法
督查方式
法
律
援
助
工
作
1
对辖区内的贫弱群体、尤其是低保户、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村法律援助对象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
25
少报一个村(社区)名册扣五分
提供调查摸底法援对象名单、住址和联系电话。
2
在圩镇或深入村(社区)等困难群众聚集地开展法援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
15
未开展宣传活动不给分。
提供活动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联系电话等备查。
3
拟写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15
6月底前上报,逾期未报扣10分。
提供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电子版以及纸质文稿。
4
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按要求及时填写《法律援助来访/电/信咨询登记表》
25
建立来访登记表10分,接访中如实填写表格15分。
提供登记表格图像资料进行核查。
5
按规定做好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及报批工作。
20
能按规定及时联系申报10分,申报资料建立个案档案10分。
提供档案资料图像进行核查。
备注:各项工作完成期限为6月底前;需报法律援助中心核查的材料,可完成一项报一项。电子版发至418634986@qq.com,纸质版盖好公章交至龙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备注:若该月四、五项工作无人来访或申请,请予注解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