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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帮教 重塑人生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3-08 10:56:00
  • 曾某,男,汉族,渡江镇莲塘村人,1994年因范团伙抢劫罪被判入狱,于20097月刑满释放,回归社会。回家后眼见父母年事已高,自己又身无长技,无法维持生活,其亲友又因为其犯罪前科对他冷眼相看。

    渡江司法所曾洪所长了解到此情况后,多次下村走访曾某及其亲友家中,做通他们的思想工作,说服他们接纳曾某。在走访曾某的过程中,曾所长发现曾某有一定的文化能力、个人反应敏捷,虽然解决了吃住问题,但是他非常自卑,很愁就业,情绪非常低落。曾某苦恼的对曾所长说:“出来后不知道去哪里上班,而且对按时上下班的工作不感兴趣,想自己做点事情”。司法所所长曾洪在了解其基本情况后,帮忙联系启动资金、找办公场所,帮助曾某在渡江桥头建起一个塑料加工厂。

    一年后,因经济危机,加工厂关闭。虽然这次开厂没有赚到钱,但是曾某提高了自信,而且锻炼了自己的经营业务能力。加工厂关闭后,曾某开始努力做小生意,从事衣服、鞋子等生意,慢慢的生意越做越顺,越做越大。现在,曾某不但建了新房子,买了小汽车,生活越过越好。在自己的生活越过越好的情况下,曾某想到与自己有同样境遇的曾某某。

    曾某某今年35岁,是我镇的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因盗窃罪被判入狱服刑,因其在服刑期间遵守监规,表现良好,于20117月刑满释放。出来后一直在家里无所事事。

    曾某意识到服刑出来的人的不容易,想当初如果没有司法所曾所长的帮忙,自己很可能无所事事导致重新犯罪。联想到曾所平时对自己的教导,自己也应该反馈社会,于是带着曾某某做生意,通过两个人的努力,在曾某的带动下,曾某某的日子也越过越好。同时司法所曾所通过镇政府、土管所等进行沟通,成功的为其争取到了一块宅基地,现在曾某某正在建新房子。

       对所有走出高墙,处在十字路口的刑满释放人员,渡江司法所用爱心去感化他们,用真情去打动他们,用道理去说服他们,用实际行动去帮助他们,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坚持“服务为本、一心为民” 的理念,切实解决这些特殊人群的现实困难,帮助他们走上劳动致富之路,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