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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3-11 2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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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县直单位(含党群部门、二级单位)89个;

    具体考评对象见附件1.1

    二、考评时限

    20141120141231

    三、考评内容

    县直单位党建工作,包括四个考评项目,其中“三送”工作占总分的61%,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分别占总分的13%

    考评的具体内容见《龙南县2014年度党建工作考评表》(附件1.2)。每个考评项目的最高得分折算为该考评项目所分配分值,其他单位得分以最高得分为标准按比例进行折算。

    四、考评方法

    1.联合考评。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三送”办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进行考评。

    2考评对象不涉及的考评项目则按同类单位同一项目平均分给分。

    3.综合考评。采取平时督查、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平时督查占综合考评得分的40%,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三送”办自行制定平时督查评分细则,根据平时督查情况分别给分;年终考评占综合考评得分的60%,按照县委统一安排进行年终考评,对照《党建工作考评表》给分;同时,计算出综合考评得分。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县直单位按综合考评得分评选前12名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各奖励2万元、奖牌1块,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各奖励1.5万元、奖牌1块,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各奖励1万元、奖牌1块。

    2.“三送”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县直单位按综合考评得分评选前12名为“三送”工作先进单位,分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对获得一等奖的单位各奖励1.5万元、奖牌1块,获得二等奖的单位各奖励1万元、奖牌1块,获得三等奖的单位各奖励6000元、奖牌1块。

    3.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根据单位推荐情况综合评选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4.“三送”工作先进个人。根据单位推荐情况综合评选“三送”工作先进个人,各奖励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一本。

    5.各项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二)惩处

    综合考评得分80分以下的为党建工作不达标单位,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附件:1.1 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对象分类

          1.2 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表

    附件1.1

     

    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对象分类

    县直单位类(89)

    县委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农工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直属工委、县委党校、县信访局、县编委办、县总工会、县委老干局、县接待办、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建设局、县房产局、开发区管委会、县城管局、县人防办、县农粮局、县农发办、县农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稀土局、县煤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人口计生委、县水保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文广局、县教体局、县药监局、县科技局、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人保局、县城投公司、县档案局、县统计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县商务局、县工信局、县民营企业管理局、县旅游局、县果业局、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县广电新闻中心、县口岸办、县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县房屋征收办、县小武当山风景区管理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运管所、县自来水公司、县城管大队、县环卫所、县路灯管理所、县园林管理所、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农医中心、县农保局、县医保局、县社保局、县劳动就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县信访局、县接待办、开发区管委会只考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等三项工作)

     

     


    附件1.2

     

    龙南县2014年度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评表

    考评项目

    考评内容

    得分

    备注

     

     

     

     

     

     

     

    “三送”

     

     

     

     

    100分)

     

     

     

     

     

     

     

     

     

     

     

     

     

    “三送”

     

     

     

     

    100分)

     

     

     

     

     

     

    干群联系机制

    15分)

    1、加强常态联系(9分)。①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参与率达100%,并推行干部到所在社区报到制度(2分)。②所驻村每户均有结对联系干部,张贴有联系牌,覆盖率达100%1分)。③建立“双向全覆盖”管理台帐并公示(1分)。④按规定走访联系服务群众,积极开展政策、法律宣讲,群众对结对干部情况知晓率达100%2分)。⑤干部熟悉结对农户情况,并积极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问题(3分)。

     

     

    2、完善服务平台(6分)。①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工作台帐规范(2分)。②推进“三送”信息与服务点规范化建设,收集汇总、分类上报、转结办理群众诉求及时、到位(2分)。③按要求办理市、县转办件和领导批示件,回复及时,群众满意(2分)。

     

     

    联动解决问题

    25分)

    ①建立“民情台账”,按四级联动机制分级梳理汇总上报(3分)。②公开作出和公示年内兴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问题的承诺,并建立村级“三送”小型公益事业项目库(3分)。③坚持每周一调度,研究解决属于村级层面解决的实际问题,按解决问题的比例和群众满意率计分(10分)。④年内完成1个小型公益事业项目(3分)。⑤年内至少开展2次扶贫济困帮扶活动(6分)。

     

     

    服务核心

    增长极建设

    35分)

    1、培植发展产业(8分)。①帮助编制和落实村级产业发展规划(1分)。②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介、主导产业技术培训、创业能力培训等活动,协助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等工作(2分)。③扶持产业大户、农产品经纪人,提供资金支持、担保贷款、土地流转等服务(2分)。④帮助所联系村(社区)至少实施1个有规模、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3分)。

     

     

    2、做美乡村环境(8分)。①协助做好和落实村级建设规划编制(1分)。②协助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对“四类”人员等改造对象给予重点帮扶(1分)。③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点、危旧土坯房改造点基础设施建设和美化绿化亮化工程(2分)。④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农村清洁工程(2分)。⑤加强村组道路建设(2分)。

     

     

    服务核心

    增长极建设

    35分)

    3、实施民生事业(8分)。①掌握困难群体情况并建立台账,制定和落实扶贫帮困计划,协助实施扶贫开发项目(2分)。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就业岗位推介活动(2分)。③协助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分)。④落实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1分)。⑤协助做好养老保险、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加强“留守儿童管护中心”建设(2分)。

     

     

    4创新社会治理(11分)。①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1分)。②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社会矛盾隐患台账2分)。③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3分)④健全说事评理机制(3分)。⑤协助做好应急处突、安全生产、群体性事件等工作(2分)。

     

     

    促进基层党建

    15分)

    1、协助抓好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3分)。2、协助做好党组织组建工作(2分)。3、指导村级党组织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分)。4、协助村(社区)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指导党员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先锋创绩”等活动(4分)。5、推进党建带群建工作,加强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2分)

     

     

    加强组织领导

    10分)

    1、按要求选派工作队,单位主要领导经常到村指导,情况熟悉(1分)。2、制定“三送”工作年度计划,按时参加会议培训(1分)。3、村级“三送”氛围浓厚,有宣传展板、宣传手册(1分)。4、积极宣传推介本单位“三送”工作做法和成效(1分)。5、保证工作资金和物资(1分)。6、乡村评价和群众满意度(1分)7、会同乡镇抓好示范点建设,其中抓好属乡镇级示范点建设(2分)、属县级示范点建设(4分)。

     

     

    分项目

    (最高20分)

     

    1、“三送”工作特色做法、工作经验被县、市以文件形式转发推广的,每项加2分、4分。2、为县、市“三送”工作现场会(调度会)提供现场并作经验介绍的,每次加2分、4分,仅作典型发言或只提供参观现场的加1分、2分。3、示范点被市评为优秀等级的加4分。4、被市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5、工作队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扣2分。

     

     

     

     

    100分)

    落实党建

    工作责任

    15分)

    1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坚持党建工作述职制度(5分)。2、党组织书记至少为本单位党员上一次党课(5分)。3按每人不低于50元的标准落实党员活动经费5分)

     

     

    创建服务型

    党组织

    50分)

    1、加强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和活动场所建设(15)。2、抓好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窗口服务干部队伍建设15分)3、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10分)。5、扎实开展机关党组织与所在社区结对共建活动(10

     

     

    加强党员

    队伍建设

    35分)

    1、严格按程序做好党员发展工作(10分)。2、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先锋创绩”活动(10分)。3、积极开展慰问困难党员职工等党内帮扶活动和各种文体活动84、做好党费收缴工作(7)。

     

     

    加扣分项目

    (最高20分)

    1、机关党建工作经验被县、市以文件形式转发的,分别加2分、4分。2、代表我县实施获得市奖补党建项目的,加4分。3、为县、市、省相关会议提供参观现场并作典型发言的,加2分、4分、6分,仅提供现场或作典型发言的,加1分、2分、3分。4、在市、省相关文件上被点名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

     

     

    100分)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0分)

    1、年内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含案件)不少于2次(8分)。2、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职能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8分)。3、重视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内至少1次专题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6分)。4、党政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每年至少1次(4分)。5、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任务分工,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进行反腐倡廉部署(4分)。6、完成布置的专项(治理)及材料上报工作(10分,迟报、漏报一次分别扣1分、2分,扣完为止)。

     

     

    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

    60分)

    1、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贯彻落实措施,认真治理公款吃喝、违规用车、公费旅游等问题(15分)。2、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开展廉政教育,将落实《廉政准则》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开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15分)。3、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5分)。4、完成布置的专项(治理)及材料上报工作(25分,迟报、漏报一次分别扣2分、4分,扣完为止)。

     

     

    100分)

    加扣分项目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被县、市以书面形式推广交流的,分别加2分、4分。

    2、为县、市、省相关会议提供参观现场或作典型发言的,分别加2分、4分、6分。

    3、被上级纪委查处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扣10分。

    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市、省相关文件上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2分、4分、6分。

    5、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采取限期整改、诫勉谈话、建议县委县政府取消其个人和单位评优评先资格、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管理单位等措施的,分别扣2分、4分、6分、8分。

     

     

     

     

     

     

     

     

     

     

    100分)

     

     

     

     

     

     

     

     

     

     

     

     

     

    100分)

    政治理论

    学习(6分)

    1、制订了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2分)。2、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学习宣传活动,宣传活动有方案、有成果、有总结(4分)。

     

     

    新闻报道

    工作(40分)

    1、在市级以上党报、台上稿一篇得2分,累计得分最高为10分。2、在《龙南报》每上稿一篇得0.1分,累计得分最高为10分。3、在《龙南手机报》每上稿一篇得0.1分,累计得分最高为10分。4、在龙南电视台《龙南新闻》每上稿一篇得0.1分,累计得分最高为10分。

     

     

    精神文明

    建设(18分)

    1、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做好全省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6)2、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推荐、学习宣传活动,全年至少上报1名先进典型;全年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4次以上,有活动记录、有关图片(5)3、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有志愿服务队,全年开展学雷锋、义务献血、扶贫、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志愿服务6次以上,有方案、活动图片等资料(4)4、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文明单位积极开展与村(社区)“结对”帮扶工作(2)5、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中华经典诵读等主题活动(1)

     

     

    文化建设

    16分)

    1、在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全年举办文体活动4次以上,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8)2、积极组织参加各级征文、知识竞赛、书画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在活动中取得名次,并及时上报活动情况(8)

     

     

    党报党刊

    征订(8分)

    按时完成2015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得8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计分。

     

     

    舆论宣传

    管理(12分)

    1、做好网络宣传工作,配有一名以上的网评员(1)2、做好网络舆情的跟帖、发帖、发微博等网络宣传活动(8)3、本单位未出现重大的负面舆情(3)

     

     

    加分项目

    (最高20分)

    1、调研文章在县、市、省、中央级会议或党报党刊进行了交流(刊用)分别加1 分、2分、3分、4分。2、为县、市、省宣传思想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现场会提供现场并作经验介绍的,每次分别加 2 分、4 分、6分;只提供参观现场或作经验介绍的分别加1分、2分、3 分。3、在县、市、省各级党报、台制作形象展示专版或专题,每次分别加2分、4分、6分。4、在市级党报、台每超额完成一篇新闻稿件加2分,在省级以上党报、台每超额完成一篇新闻稿件加3分。

     

     

    扣分项目

    被县、市、省、中央新闻媒体作负面报道的分别扣2分、4分、6分、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