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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律援助监管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1-05 10:00:00
  • 云南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按照司法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加强法律援助监管,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加强政策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法律援助支持力度,于2013年出台省委20号文件、2014年出台省委26号文件,对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强化司法行政监管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司法厅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先后分别与省法院、省军区、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等15个部门开展联动互助,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中的组织监管职责。今年6月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出台后,省司法厅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重视支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云南法律援助工作实际,于今年9月7日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省委省政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工作部署。《实施意见》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总体要求、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工作网络、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加大法律援助保障力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提出了19项政策措施,并把《实施意见》涉及的共106条具体任务集中分解到各州市党委和政府,滇中产业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相关部门,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工、青、妇组织等,在保证和支持好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律援助组织协调、指导监管职能的基础上,实行部门化落实、项目化推进、目标化监管,努力实现一个文件管全盘,让有关部门做有关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目前,全省共建立便民服务窗口101个,其中临街、一层便民服务窗口数占75%。建成工作站2350个,建立便民服务点11370个,建立12348热线服务平台188个,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近三年,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24万余件,受援人数21.9万余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超过200万人次,年均增长53%,有力维护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质量监管。

      2014年全省集中开展了1000件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评查案卷为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已办结并归档的法律援助案件,其种类包括诉讼类、非诉讼类,其中诉讼类案卷占40%、非诉讼类案卷占60%;涉及区域为16个州市和129个县市区。此次评查共查找出法律援助工作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2745个,其中属于法律援助办理环节的问题116个,占4.2%;属于法律援助监管环节的问题2629个,占95.8%。针对以上问题,今年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定》等8个规范性文件,着力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这些规范性文件涵盖法律援助案件流程、法律援助案件材料准备、法律援助案件归档等法律援助活动各环节,并对11类法律援助案件细化成94个质量标准与要求,让承办人清楚办理那类法律援助案件,必须走那些程序,做好那些工作;让受援人明白在法律援助过程中,享有那些权利,权利享受到什么程度;让法律援助机构知道在法律援助活动中,监管什么、怎样监管,努力做到一个标准管流程,让大家都做明白人。从抽样情况看,自实施标准化管理以来,无论是办案质量、还是群众满意度,都明显好于前两年。其中,优秀案卷达64.4%,高出前两年近13个百分点;群众满意度达98.3%,高出前两年近10个百分点。

      加强经费监管。

      2013年,云南省对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刑事案件由每件200--600元调整为400--1400元,民事案件由每件400--800元调整为800--1800元,并对值班律师值班费用、翻译人员参与法律援助活动的费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到2014年,全省年使用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已达5700余万元。为管好用好法律援助每一分钱,2012年以来,全省组织开展了3次经费管理与使用专项大检查,1次绩效评查。今年,又在总结检查和评查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云南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法律援助专项经费绩效考评管理办法》,对法律援助经费实施项目化管理、目标化考核、绩效化评价。通过量化考评指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考评结果与预算拨款挂钩、提升上级业务管理机关对经费分配建议权威、加大问责力度等,增强各级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经费监管责任,强化法律援助机构经费使用绩效意识,促进承办人严格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努力做到一个绩效考核管成效,让每一分钱花得值。目前,全省法律援助事项已扩大到30项,符合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人群达1014万人,有12类人群已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今年上半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739件,咨询服务71468件,使用经费2874万元,受援群众达142410人。经委托第三方采取随机抽取方式,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进行绩效综合评价,全省综合考核成绩为优秀。(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