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应该注意的问题
稿件来源: 滨海时报
1.办理赠与公证,赠与公证不能委托他人办理,赠与人和受赠人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2.赠与标的物为共同财产或夫妻共有应共同办理。要提供财产产权证明及婚姻状况的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财产协议、离婚协议等,以利于公证员判断财产共有情况。
3. 赠与标的物应产权清楚、无争议、无抵押、留置、担保等情况,如房产贷款尚未偿还完毕,则需先清偿贷款。
4.赠与行为应是将个人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的行为,不能有故意规避法律的行为。
5.赠与合同中,如有关于赠与人与受赠人亲属关系的表述,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6.赠与合同公证办理完毕后,应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