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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姊妹争遗产对簿公堂法律服务工作者巧调解唤回亲情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3-11-12 2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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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雅安芦山地震发生后,芦山县芦阳法律服务所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为先、民生为重、整合力量、方便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理念,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7件,涉及当事人120人,有力地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政法部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芦山县飞仙关镇朝阳村周家三姊妹的父母死亡后,所遗留的房屋及7棵老楠树,一直由三姐居住和管理,三姊妹未进行分割。地震发生后,二姐提出分割遗产,大家互不相让,言语过激,矛盾激化,诉到芦山县人民法院。在庭审中,大姐放弃继承。

    鉴于周家三姊妹各自的家庭情况,特别是三姐的孩子有严重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地震后本应拆房重建的,因经济原因只能加固,勉强有个安身之处,芦山县人民法院邀请芦山县芦阳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李俊、孙尧斌参加案件调解。

    在了解案情,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选择调解突破口后,两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到芦阳镇司法所调解周家三姊妹纠纷。工作人员首先向她们宣讲了有关继承法的知识和在产生纠纷时不理智的举动。然后,鉴于二姐、三姐互不相让,余气未消,工作人员分别单独与她们沟通,了解真实想法,结合亲情开展调解,从法律和经济的角度帮助她们分析遗产分割方式,促使她们互谅互让,最后达成调解意见,三姊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转载自2013-11-04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