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已经工作半年,但是我现在不想上班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