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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要练好“三字经”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5-09-22 16:56:00
  •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2日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依法治国必然要求全体干部首先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作为拥有行政权力的领导干部则应该以身作则践行法治。因此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重点,然而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决不能简单的停留在法律知识和素养的培育上,因为我们的领导干部不是不懂法,有多少贪官被捕之前不知道受贿是违法的?随着干部素质的提高,我们的领导干部们面临的其实不是不懂法的问题,更严重的是领导干部不信法、不敬法和不畏法,这才是某些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在笔者看来关键就是要练好三字经。

    首先是练好“信”字经,要让领导干部首先树立对法律的信任,将法律当做是开展工作、化解矛盾、推进发展最牢固和最基本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树立对法律的信仰,相信法律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相信法律约束个人行为、打击犯罪的能力,相信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只有建立对法律充分的信任,才能去接受法律、认识法律、使用法律。

    其次是练好“敬”字经,法律是调解社会关系的最后手段,也是保证公平和正义的有效手段。领导干部应当树立对法律权威的敬重之情,将法律真正摆在实际工作的中心位置,将法律作为最高的行为戒尺,无论是议事决策还是具体工作或者处理社会问题,都视法律为圭臬,让所有的行为首先经得起法律的监督和推敲,充分尊重法律的尊严和作用,决不干预司法过程,让法律独立公正公开的发挥作用。

    最后是练好“畏”字经,法者,国之重器也。领导干部要常怀对法律的畏惧之情,把法律当做时刻悬在头顶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充分意识到一旦自己的行为僭越了法律,那么必然遭到严惩。只有对法律有了充分的畏惧之情,对违法后果有了充分深刻的认识,才能让广大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自觉的遵守法律,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不能让人畏惧的法律必然是失效的。

    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不是让他们成为精通法律的法学家,而是要在他们心中留下法律的烙印,让他们从内心里首先信任法律、敬重法律、畏惧法律,进而在个人行为中遵守法律、学习法律、运用法律,如此才是法治中国建设中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应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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