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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诉讼调解练好沟通基本功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4-01-13 09:06:00
  • 做好诉讼调解,离不开与当事人的交流沟通。同当事人交流沟通什么、如何沟通交流,体现法官的素质修养、能力水平,直接影响诉讼调解的成败。法官理应孜孜以求,不断练好同当事人进行良好沟通的诉讼调解基本功。

    据史书记载,孔子一次坐车出游,其马突然挣脱缰绳跑到田里啃吃庄稼,劳作的农夫将马扣下。子贡前去索要,好话说尽,农夫始终不肯还马。孔子便派马夫前去。马夫对农夫说:“你不在东海耕田,我们也不在西海出游,可是老天偏让我们在这里碰到一起,是缘分啊。既然有缘,那我的马怎会不吃你的庄稼呢?”听完马夫一席话,农夫转怒为喜,爽快地将马予以归还。

    因一席幽默风趣的话,马夫顺利索回了马,足见语言沟通的重要性,这对经常主持调解的法官来说,也有重要的现实启迪意义。法官若要通过调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必须扎实练好与当事人沟通的基本功。

    要以真情实感打动当事人。用真情实感同当事人进行沟通,既是法官应有的工作原则,也是成功调解矛盾纠纷的前提。真情暖人心,实感融心扉,当事人最反感拿腔拿调的虚情假意,最不信任冰冷无情的法官。实践证明,在诉讼调解过程中,只有动之以情,才能缩短法官和当事人的思想距离,当事人才会敞开心扉说出真话,法官才有可能对症下药解开当事人“心结”。鉴于此,法官必须把感情融入到调解全过程,以朴素纯粹的真情和感人至深的暖意,最大限度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为成功调处矛盾纠纷奠定坚实基础。

    要辨法析理消除当事人疑虑。“法者,平讼争而保平安者也”。依法是诉讼调解的基本准则之一,然而尽管近年来多数当事人的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具备了基本的诉讼常识,但他们对深奥复杂的法律条文还是不能完全理解。全面释明法律,切实化解当事人疑虑,是成功做好调解的必要条件。法官主持调解,必须树立辨法析理消除当事人疑虑的法治思维,晓之以理,循循善诱,深入浅出地释明法理。既要明白无误地阐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规定,又要指出各自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而引导当事人自觉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纷争,实现化解矛盾纠纷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用群众语言疏导当事人思想。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因人而异,善用群众语言疏导当事人思想,是成功做好诉讼调解的重要保证。疏导当事人思想,最忌讳官腔官调,最忌讳语言千篇一律的公式化和概念化。法官只有针对不同对象,抛弃废话、空话、套话和假话,有的放矢地运用生动活泼的群众语言,才能让当事人对自己讲出来的话肯听、愿听、爱听。否则,不但当事人反感,影响其对法官的信任,也对成功调处纠纷于事无补,甚至会产生适得其反的不良效果。故此,法官主持调解,必须善于学习运用群众语言,以鲜活的群众语言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最终实现息诉止争的预期目的。 

    做好诉讼调解,离不开与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同当事人交流沟通什么、如何沟通交流,体现法官的素质修养、能力水平,直接影响诉讼调解的成败。法官作为法治精神的实践者和传播者,理应孜孜以求,不断练好同当事人进行良好沟通的诉讼调解基本功。

    (转载自20140113人民法院报  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