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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桌突断裂砸伤老人脚 物业赔偿

  • 作者: 发布时间 2017-04-18 15:29:00
  • 石桌突断裂砸伤老人脚 物业赔偿

    案例:

    2014911日傍晚,家住某小区的侯奶奶携小外孙在小区内散步。外孙要侯奶奶背,老人将外孙抱放在小区休闲广场内的石桌上,准备背他回家。突然石桌底部发生断裂倾倒,侯奶奶为保护外孙,自己躲避不及,被断裂的石桌砸中左脚。侯奶奶的伤势经鉴定,相当于道路交通事故十级伤残。

    去年8月,侯奶奶向法院诉称小区物业公司未尽管理义务,最终导致该意外事故的发生。因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予以赔偿。法庭上,物业公司认为自身不应承担赔偿义务。

    说法:

    法院认为,侯奶奶将3周岁的小外孙放在休闲广场的石桌上,石桌底部突然断裂,已超出了侯奶奶应尽的合理谨慎义务。没有证据证明侯奶奶在使用石桌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小区物业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侯奶奶受伤的伤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法院依据侯奶奶出具的相关请求赔偿凭证,判决由该小区物业公司赔付侯奶奶医疗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营养费及护理费等各类经济损失9.9万余元。(胡蝶飞 李鸿光)

    来源:(法治江西网)